国家医保局一直致力于促进同通用名、同厂牌药品在不同地区之间的价格公平。实现药品价格公平是保障人民群众用药需求,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举措。
为推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,国家医保局采取了以下措施和政策:
制定了药品采购政策:建立国家药品目录和采购清单,统一药品的采购价格和优惠政策,确保不同地区的药品价格统一,减少价格差异。
加强监管和审查: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,查处价格垄断、欺诈行为,打击不正当价格行为,保障市场公平竞争。
完善信息公示机制:通过建立药品价格信息公示平台,公开不同地区的药品价格和采购信息,提高价格透明度,方便人民群众了解价格差异和选择合适的药品。
改革药品定价机制:研究并改革药品定价机制,根据药品的研发成本、质量、临床价值等因素,合理确定药品价格,避免价格过高或不公平的情况出现。
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助于减少不同地区药品价格差异,保障人民群众的合理用药权益。国家医保局将继续努力,通过政策和监管手段,确保同通用名、同厂牌药品在不同地区的价格公平与合理。同时,希望人民群众也能充分发挥监督作用,及时举报违法违规行为,共同维护公平的药品市场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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