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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大还是法大?广西一民企投资遭当地“晃点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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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inwen.mobi 发表于 2025-5-18 04:55:1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在法治社会中,法大于权。从广西百色海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隆林分公司的遭遇来看,虽然企业在与当地政府部门的博弈中,历经1次行政复议、3次行政诉讼均获胜诉,但县交通局却以“县里不同意”等各种理由,拒绝为企业办理新增车辆的手续,导致企业花费400万元购入的50台新能源出租车无法投入运营,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。这种情况反映出当地个别部门存在行政决策脱离法治轨道、依赖“领导意志”的问题,暴露出部分官员“权大于法”的思维定式。然而,从法律层面来讲,行政机关作出的具有约束力的书面文件,若对相对人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,即可构成行政承诺,应受到法律的约束。依据《行政许可法》确立的信赖保护原则,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撤销已生效的行政许可。在这个案例中,政府部门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原则同意企业新增运力,在企业满足相关条件后却单方毁约,这是对企业信赖利益的侵害,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。同时,该事件也凸显了我国行政诉讼执行机制存在的一些短板,如执行主体错位、循环诉讼陷阱、司法建议制度失灵等,导致企业虽然胜诉,却难以实现合法权益,让法律的权威性受到挑战。要解决这些问题,需要强化法律的执行力度,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和问责,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,让权力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,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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