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搜索

检察机关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维护网络清朗

[复制链接]
xinwen.mobi 发表于 2025-10-21 16:33:4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这是一篇关于“检察机关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,维护网络清朗”的专题文章。

利剑出鞘,守护“数字家园”:检察机关严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,全力维护网络清朗
在数字化浪潮奔涌的今天,网络空间已成为我们共同的“数字家园”。个人信息,作为这个家园中的核心资产,其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隐私、财产乃至人身安全。然而,一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,将黑手伸向公民个人信息,滋生了电信诈骗、网络敲诈、恶意营销等一系列网络乱象,严重污染了网络生态。面对这一严峻挑战,检察机关坚决扛起法律监督职责,以法治之力,重拳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,为维护天朗气清的网络空间筑起一道坚实的司法屏障。

一、 重拳出击:全链条打击,让犯罪无处遁形
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已形成一条包括信息窃取、交易、非法利用在内的完整黑色产业链。检察机关坚持“零容忍”态度,实施全链条、一体化打击。

深挖源头,斩断“内鬼”黑手。 针对金融、电信、房产、教育、快递等行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泄露信息的“内鬼”行为,检察机关依法从严追诉,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,督促相关行业加强内部监管,堵塞管理漏洞,从源头上遏制信息泄露。

切断链条,严打中间环节。 对于在网络上搭建平台、组建群组,专门从事个人信息非法倒卖、交换的“数据黑商”,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,摧毁其交易网络,有效遏制了信息的二次扩散。

精准打击下游,遏制衍生犯罪。 将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与打击其下游的电信网络诈骗、金融诈骗、敲诈勒索等犯罪紧密结合,实现源头治理。通过追缴违法所得、适用罚金刑等措施,彻底铲除犯罪的经济基础,让不法分子“不敢犯、不能犯”。

二、 能动履职:综合运用检察职能,提升治理效能
检察机关不仅是犯罪的追诉者,更是公共利益的代表。在惩治此类犯罪中,检察机关积极拓展履职方式,实现“治罪”与“治理”并重。

强化立案监督与侦查引导。 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、以罚代刑等问题,依法及时监督纠正。同时,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,引导取证,明确法律适用标准,确保案件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充分。

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。 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是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之一。对于侵害众多公民个人信息安全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,检察机关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,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,要求行为人承担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、删除信息等民事责任,实现“刑事+民事”双重惩戒,达到“办理一案、警示一片、治理一域”的社会效果。

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。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和风险隐患,检察机关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制发检察建议,提出建章立制、强化监管、加强普法等针对性建议,推动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,再到系统治理的深化。

三、 凝聚合力:共建共治共享清朗网络空间
维护网络清朗非一日之功,也非检察机关一家之责。检察机关积极推动构建多方协同的综合治理体系。

加强部门协作。 与网信、公安、市场监管、通信管理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,实现信息共享、线索移送、联合执法,形成打击和治理的合力。

强化法治宣传。 通过发布典型案例、召开新闻发布会、开展“送法进社区、进企业、进校园”等活动,以案释法,揭示犯罪危害,提升社会公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,营造“人人尽责、人人参与”的网络空间安全氛围。

拥抱技术赋能。 积极运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,提升发现犯罪线索、电子证据固定与审查、类案分析预警的能力,让科技成为惩治犯罪、守护清朗的“倍增器”。

结语
网络空间不是“法外之地”,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是网络清朗的基石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,将持续保持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高压态势,以更严密的法网、更严厉的惩处、更全面的治理,坚决守护好亿万网民的个人信息安全。我们坚信,在法治力量的强力护航下,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,我们的“数字家园”必将更加清朗、安全、充满活力。

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QQ|周边二手车|手机版|标签|新闻魔笔科技XinWen.MoBi - 海量语音新闻! ( 粤ICP备2024355322号-1|粤公网安备44090202001230号 )

GMT+8, 2025-12-19 23:59 , Processed in 0.057707 second(s), 18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5

© 2001-2025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